本報記者 劉文韜 蘇莉
  認真辦理代表建議,是維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政治要求,也是落實黨的群眾路線這一根本工作路線的重要舉措。省人大常委會加大代表建議辦理的督辦力度,著力打通建議“落地”的“最後一公里”。
  【事件】
  今年5月27日,省人大常委會官方網站湖南人大網上的一條信息引起社會廣泛關註:為進一步加強省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和督辦工作,省人大常委會將2014年度1288件(截至5月26日)湖南省人大代表建議目錄在該網全部公佈,其內容包括建議標題、領銜或單獨提出建議代表、主辦單位等信息。
  人大代表建議目錄全部“觸網”,在我省人大史上尚屬首次。社會輿論普遍認為,湖南將代表建議全公開,對人大工作、代表本人和政府有關部門,都是一種強有力的監督,有助於促使各方更加盡職盡責,把各項制度更好地落到實處,真正確保人民行使自己的權力。
  【見證】
  “我省人大常委會今年關於代表建議辦理的督辦工作,在我省人大史上力度空前,並且將進一步堅持和完善。” 9月14日,省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姚偉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今年我們在全國開創性地建立了代表建議辦理“大督辦”機制,通過建議公開、集中督辦、代表評議等多種舉措,確保代表建議辦理高質高效。
  人大代表所提建議,反映的人民群眾的呼聲,是人民行使自己權力的具體表現方式。姚偉認為,過去代表建議常被作為秘密,建議的內容質量如何,承辦單位的辦理情況如何,社會難以知曉和監督。今年將建議目錄和辦理情況“曬”到網上,代表們關註了哪些事、做了哪些工作、履職能力水平如何,政府部門在辦理代表建議時是否認真負責,等等,都因此一目瞭然,對代表對承辦單位來說,均是一種督促。下一步,省人大常委會還將向社會公開建議全文和辦理結果,並由代表進行測評,測評結果向“一府兩院”和省直有關部門進行通報。
  建議辦理“陽光化”只是一種手段,最終目的是促使建議辦理到位。對此,今年省人大常委會在公開建議的同時,改變過去只對重點處理建議督辦的方式,對2014年度大會期間提交的1260件建議均一一督辦。在此基礎上,今年省人大常委會還將增加審議建議辦理工作情況次數。以往,省人大常委會議一般安排11月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建議辦理工作綜合報告,今年則於9月再安排聽取4個政府部門關於今年辦理工作情況報告並審議,從而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既瞭解具體承辦部門辦理工作情況,提出意見,督促整改,又能從整體上掌握“一府兩院”辦理工作,有利於提高建議辦理工作水平。
  “目前,第一輪集中督辦已於8月結束,省人大常委會組成6個督辦組,分別由6名主任會議成員帶隊,對100多個承辦單位的建議辦理情況進行了集中督辦。從第一輪督辦的總體情況來看,絕大多數承辦單位對代表建議辦理工作高度重視,建議辦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1260件代表建議已基本答覆完畢。”姚偉告訴記者,“不久前我們已啟動第二輪集中督辦,對之前督辦中發現的問題是否整改到位進行回訪,確保建議辦理工作真正‘落地’。”
  【足音】
  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是代表一項重要職權,也是單個代表職能行使的權利。省人大常委會成立35年以來,高度重視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有效保障了代表建議權的真正實現。
  早在1982年,常委會就制定了提案產生辦法,對提案的提出、立案和交辦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自1983開始,參照全國人大組織法的規定,將提案分為議案和建議兩大類,並規定議案內容必須是屬於省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的問題,不屬於省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的問題,作為建議、批評、意見處理。對大會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議案,省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在調查研究,並聽取政府有關部門的意見的基礎上,召開會議提出審議意見。此後,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先後制定《常委會工作條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和《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工作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對代表議案和建議提出、審議、督促、辦理等程序進行規範,使代表議案和建議的辦理從組織上、制度上得到了落實。
  同時,常委會工作機構相繼建立督辦制度、代表反饋制度、聯席會議制度、向常委會報告辦理情況等工作制度,並採取人大會期間辦理、重點辦理、現場辦理、上門辦理、歸口辦理、聯合辦理、協商辦理等方法,著力提高辦理工作的見面率、滿意率、問題解決率。其中,2003年啟動代表建議重點督辦工作;2009年開始確定重點處理的省人大代表建議。
  據統計,省人大常委會成立35年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列入大會議程和交專門委員會審議的有400多件,提出建議3萬餘件,代表議案和建議質量逐步提高,代表對建議辦理的滿意率多年來保持在95%以上。  (原標題:打通建議落地“最後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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